这天对我来说,是个充满期待的一天。因为我要见一位许久没有联络的人。她可谓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吧。差不多3 ,4年没有见面了。
在很久以前,我曾对她倾心,只是那时的我不成熟吧。最终还沦落到失去联络。最近联系上了,我又莫名的喜欢上这熟悉的陌生人。
在这天我约了她,而她还愿意答应,我实在是很开心。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,也许这样我比较容易开心和自满。哈哈。 对了,她去了旅行,为我买了这个TOBLERONE巧克力作为手信。
哈哈。这巧克力虽是很普通,但是我却还是很珍惜,甚至不舍得吃。哈哈,虽然有点傻,但是我很开心看到这巧克力,这是我平时常看却不买的巧克力,却有人送我。哈哈哈。超开心的(原因很简单,因为人缘不是很好,所以很少人送东西给我,再加上这是“妳”送的。)
我那天心很不正,心里在盘算些很无耻的阴谋(不懂有没有被发现)。那阴谋就是我很想乘机和在不经意时的去牵她的手。最终还是没有勇气。现在回想,觉得我没有去牵她的手还好,不然我现在打的文章不是轻松的,而是充满歉意和内疚的。我没有勇气是因为,若当我牵起她的手后,我们的关系将变复杂。她的心里还住在另一个人,还没check out ,若我无端端的去打扰,我不就是很难堪吗?若我不顾一切牵起她的手,而她就狠狠甩开我的手,那么就会再次听到“砰”的一声,碎落在心底。其实无论我有没有牵起她的手,最终我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她最陌生的朋友罢了。
难道(T.T)虚有其表,还是太认真才输掉。难道我要做到想不开就不想,得不到就不要?还是要做到不曾拥有才不会害怕失去呢?我暂时不知道。
这一天的回忆就像雷蒙德·卡佛所写的短篇小说一样,那么的朴素,那么的平凡,那么的普通,但却把很深的回忆烙在当局者的心里,直到永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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